更新时间:2024年8月19日
生效时间:2024年8月18日
捐赠须知
本募捐活动是由内蒙古泽泽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我们”,于2021年4月20取得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发布并全权负责管理募得款物。
温馨提醒您:在向该募捐活动支付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声明。
1. 您声明,您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例如您未满18周岁,则您应在法定监护人监护、指导、许可下阅读本须知和使用本服务;
2.您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相关规定,自愿无偿地通过互联网向我们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
3.您声明,您用于捐赠的财产是您合法持有并有权处分的财产;
4.您声明,您已经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财产捐赠的相关规定,明确同意不会撤销或部分撤销对我们作出的捐赠;
5.请您知晓并警惕,我们从未以任何名义或授权任何个人和组织开展“签到领红包、捐赠返现、做手工领福利、网络兼职、刷单、代购、竞猜博彩、投资理财、贷款申请”等活动,如您因上述活动进入本页面,请务必提高警惕,避免产生非本人意愿的捐赠,造成您的财务损失。同时,您可在第一时间向我们积极反映(官方电话158-4791-5777);
6.您知晓并同意,我们可为公益事业之目的合理审慎地自主决定捐赠财产的实际受助对象以及具体使用的领域、金额、时间,我们将在规定时间内向您反馈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您有权进行监督;
7.我们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尊重并保护您的隐私权,包括您提供的个人信息及可能会读取与您位置和移动设备相关的信息,括但不限于设备型号、设备识别码、操作系统、分辨率、电信运营商等;
8.您知晓并同意,以下信息不适用本网站隐私政策:您的行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相关机构要求强制披露;
9.您知晓并同意,在您未匿名支付时,我们将对捐赠信息进行披露,以保障捐赠信息的透明度;
10.您的捐赠款物,可在“个人中心”查看并通过“票据申领”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具体服务细则参见“票据申领须知”;
11.您认可本募捐活动在变化与发展中,我们可能会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对项目进行变更,也可能因为项目进展变化中断、中止或终止。当发生以上情况时,我们将依法依规对服务进行相应的变更并进行公示;
12.对本募捐活动有任何异议,或认为侵害了您的权益,在此深表歉意,您可立即投诉至邮箱nmgzzgyjjh@163.com,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并解决。
内蒙古泽泽公益基金会
线下捐款:
银行捐款
户名:内蒙古泽泽公益基金会
开户银行:锡林浩特农村合作银行
帐号:5200-3012-2000-0000-0868-51
法定代表人:张占军
备注:请您在捐款时备注指定用途或对应公益项目,如果您未指定,我们会根据需求将您的捐款用于符合基金会宗旨的业务,请于基金会信息公示栏查询相关支出公示。
邮局捐款
单位名称:内蒙古泽泽公益基金会
地 址: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东区4号楼
邮编:026000
备注:请您在捐款时在汇款附言栏指定用途,如果您未指定,我们会根据需求将您的捐款用于本基金会公益项目资助活动。
如需捐赠收据,可与秘书处联系。
关于我们:
基金会电话
158-4791-5777
基金会邮箱
nmgzzgyjjh@163.com
基金会微博:内蒙古泽泽公益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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