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年8月19日
生效时间:2024年8月18日
捐赠协议
重要须知
感谢您对内蒙古泽泽公益基金会的关心与支持!内蒙古泽泽公益基金会于2021年4月20取得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
本捐赠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用户(或称“您”)与内蒙古泽泽公益基金会 (以下简称“泽泽公益基金会”或“我们”)本着平等、自愿、无偿、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您依法对泽泽公益基金会作出无偿捐赠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
如果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泽泽公益基金会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泽泽公益基金会对条款的解释,请停止或暂缓后续操作。
1 捐赠内容及用途
1.1 您自愿将您指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指定物品(以下简称“捐赠财产”)无偿捐赠至泽泽公益基金会。
1.2 您捐赠成功即为确认捐赠财产无误,捐赠财产由泽泽公益基金会进行管理和使用,您明确同意不会撤销或部分撤销对我们作出的捐赠。
1.3您的捐赠财产,我们将定向用于您指定的募捐活动或公益项目、该募捐活动或公益公益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符合泽泽公益基金会业务范围内所开展的募捐活动或公益项目。
2 用户的权利义务
2.1 如果您是自然人,您声明您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监护、指导、许可下阅读本须知和使用本服务。如果您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您声明您系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
2.2 您确认使用本服务的意思表示出自您的真实意愿或依法或依章程、其他内部规范已取得相应授权或同意,且您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的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
2.3 您应保证您的捐赠财产系您所有之合法财产,有权捐赠泽泽公益基金会,且捐赠财产无任何权利和质量瑕疵。
2.4 您承诺不会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非法的或违反本协议目的或者侵犯其他第三方权益的行为。
2.5 您有权向泽泽公益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您的查询,我们会如实答复。如出现违反捐赠要求使用捐赠财产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履行捐赠要求或者撤销捐赠。
2.6 您的捐赠财产,可通过“票据申领”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具体服务细则参见“票据申领须知”;
2.7 您不得指定您的利害关系人作为捐赠财产的受益人。
2.8 您不得以捐赠为条件,要求我们以任何形式宣传法律禁止宣传的产品和事项。
3 泽泽公益基金会的权利、义务
3.1 泽泽公益基金会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捐赠财产,不得擅自变更捐赠财产的用途,确需变更用途的,我们将通过您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号等)或本网站相应页面等进行告知并征求您的意见,如您不同意可在7日内,通过158-4791-5777联系我们反馈,若7日内未收到您的反馈,将视为您通过默示的方式同意捐赠财产用途的变更。
3.2 我们可为公益事业之目的,合理审慎地自主决定捐赠财产的实际受助对象以及具体使用的领域、金额、时间,我们将在规定时间内向您反馈捐赠款物使用情况。
3.3 您选择捐赠的募捐活动由泽泽公益基金会发布,我们将记录您的捐赠信息;除监管部门要求外,我们不会对外提供您的信息。泽泽公益基金会承诺依据《隐私政策》严格保护及处理您的信息,请您仔细阅读该政策,如有任何疑问,可随时与我们联系。
3.4 泽泽公益基金会有义务在技术上确保扣款服务的安全、有效、正常运行,保证您的正常使用。
3.5 无论您的资金是通过何种扣款渠道支付,若最终交易失败,您支付的资金将会原路退回。
3.6 泽泽公益基金会将全力保障您的权益,并不断努力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请您理解,在下列情况下,我们可以暂停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
3.6.1 您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您违反您与泽泽公益基金会签订的本协议相关配套规则和协议;
3.6.2 您将本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3.6.3 我们已提前以公告或其他提示方式通知停止提供服务的;
3.6.4 基于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监管机构要求或风险管控的需要。在终止提供本服务后,若发现您之前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目的的使用行为,泽泽公益基金会仍可据此要求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保留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的权利。
4 协议修改
为了进一步改善用户体验,泽泽公益基金会将会持续更新服务,为用户提供版本升级、功能升级、规则升级等服务和内容的更新本协议也会随之更新,更新内容将于公布后生效。若您继续选择使用本服务,表示您同意更新后的内容。若您不同意更新后的条款内容,您有权停止使用相关服务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另行变更相关服务和对应条款内容。如果更新的内容涉及您的主要权利或责任,我们会以公告、邮件或短信等方式向您进行提示。
5 其他
5.1 本协议签订地为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东区4号楼。
5.2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5.3 若您和本网站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5.4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5.5 本网站未行使或执行本服务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规定之放弃。
5.6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7 本协议未约定部分依照《用户协议》及相关配套规则予以补充;本协议中涉及服务与《用户协议》及相关配套规则和协议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内蒙古泽泽公益基金会
线下捐款:
银行捐款
户名:内蒙古泽泽公益基金会
开户银行:锡林浩特农村合作银行
帐号:5200-3012-2000-0000-0868-51
法定代表人:张占军
备注:请您在捐款时备注指定用途或对应公益项目,如果您未指定,我们会根据需求将您的捐款用于符合基金会宗旨的业务,请于基金会信息公示栏查询相关支出公示。
邮局捐款
单位名称:内蒙古泽泽公益基金会
地 址: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东区4号楼
邮编:026000
备注:请您在捐款时在汇款附言栏指定用途,如果您未指定,我们会根据需求将您的捐款用于本基金会公益项目资助活动。
如需捐赠收据,可与秘书处联系。
关于我们:
基金会电话
158-4791-5777
基金会邮箱
nmgzzgyjjh@163.com
基金会微博:内蒙古泽泽公益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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